为了公司财务管理,给财务工作人员执行时有依可据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没有签月结合同的客户一律先款后货,发货时连同发票一起寄出。
二、签了月结合同的客户每个月在30日前将当月的对帐明细和发票一起寄给客户,并要求客户核对后签字盖章回传公司,财务保存留档。如果客户在次月没有将上月货款支付且不说明原因时,不得继续发货。
三、因发票是万元版,且份数不多,原则上单笔金额低于2000元的暂不开票,累计2000元以上后再开具发票,对于长期合作的客户最好累计到月底25日前开出。
四、客户支付货款方式:现金、电汇、支票。
五、公司员工报帐每月报两次,每月15日和25日为报帐日,遇到假期需顺延。
六、支付材料款时间为每月25日,当月25日前必须将上月材料款凭发票付清,不得拖欠。
七、工次的发放日是次月的15日,也就是当月的工资次月发放。